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衢州市人民医院 全科
一,大病救助申请指南 个人申请提供以下材料: (1)医疗救助申请书; (2)户口簿,申请救助人身份证; (3)农村(城镇)低保证复印件; (4)申请救助人住院的出院证明,转院证明; (5)住院医疗费用发票原件; (6)医疗诊断书,病历复印件. 村(居)委会应当:(1)调查核实;(2)组织村(居)民代表评议;(3)符合条件的村(居)公示;(4)对不符合条件的返回申请人. 镇社会救助办应当:(1)调查核实;(2)符合条件的返回村(居);(3)不符合条件的返回村(居),并书面告知不符合条件的原因. 区民政局应当:(1)复核审批;(2)符合条件的返回村(居)公示;(3)不符合条件的逐级返回.经核实审查通过之后,对符合条件的发放对象发放救助金. 二,大病医疗救助对象: (一)农村五保对象; (二)城镇无劳动能力,无经济收入来源,无法定赡(抚)扶养人的人员(简称城镇"三无人员"); (三)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; (四)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; (五)享受民政部门定期抚恤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; (六)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; (七)城乡低收入家庭成员. 大病医疗救助形式:以"资助参合参保,基本诊疗费用减免,特殊门诊定额救助,住院医疗救助,重病慈善救助"五位一体作为大病医疗救助方式,救助对象无需再实行个人申请,审核,审批,可直接纳入城乡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数据库,全面实行基本诊疗费减免,医疗保险补偿,医疗救助,个人自付"一单清"的同步结算服务.